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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6 15:27:42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责任不一定要坐牢。刑事责任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须要对罪犯进行关押,关押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可以理解为老百姓俗称的“坐牢”。当判处的刑事责任是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时,不需要坐牢。
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 所谓刑事责任的根据,从犯罪人方面说,实际上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理由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从国家方面说,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它回答国家基于何种理由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显然,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讨论刑事责任的根据,不是仅仅是为了说明刑事责任与犯罪之间的基本关系,而是要进一步具体说明行为人应否负刑事责任,以及负多大刑事责任的基础和依据,说到底是要说明行为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严重程度的犯罪的基础和依据。

    刑事责任是质与量的统一,刑事责任的根据也存在质与量的根据问题。所谓质的根据,是回答行为人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所谓量的根据,是回答行为人负多大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研究行为人应负多大刑事责任的问题。可见,刑事责任的根据具有层次性。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解决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何在。

    刑事责任的根据,可以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来探讨。主要表现在...

  •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
  • 只有被判处主刑的实刑,才会坐牢如果是单独适用附加刑,负刑事责任不会坐牢。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事责任是否可以私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比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十三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十三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人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行为,税务人员实施税收职务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税收犯罪行为  1.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包括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和骗取出口退税。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
  •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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