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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6 16:13:17 0人浏览

导读:

大家需要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并不是任何情况的犯罪都能够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犯罪,首先行为人需要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才行。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划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pl。
刑事责任能力划分
  • 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划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三种。根据年龄或者智力、精神因素等进行划分。通常16周岁以上就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核心内容:下文是关于就刑事责任能力的等级问题,要把握好这个问题,才能更好地了解刑事责任的能力,下文将会详细分析二分制与及三分制,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二分制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二分制规定,就是在刑事立法上仅将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两类。采用此种等级分类制度的国家,存在于各个不同的法系之中,由此足见这种等级分类制度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具体而言,大陆法系的西班牙、法国、奥地利、丹麦、阿根廷、挪威、瑞典等国,英美法系的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国,苏联解体前西方学者称为社会主义法系国家的苏联、蒙古、罗马尼亚、越南、匈牙利等国,都在刑事立法上采用刑事责任能力的二分制。例如,奥地利刑法典第21条:“行为时,因精神病、愚钝或严重之意识障碍,或其他相类似之严重精神障碍,致无法辨别自己行为不法或无法依其辨...

  •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我国,一般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标准:年满16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12周岁以下不用负刑事责任,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12到16周岁犯故意杀人等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融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因大肆修建“老鼠仓”近日被重罚,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8万元,并处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实在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这是在去年上投摩根唐建“老鼠仓”、南方基金王黎敏被炮轰之后,发生的又一起更为恶劣的事件。 证监会查证,张野从2007年至2009年,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采用“先于基金买进先于基金卖出”的惯用手法,不仅染指自己任职的指数基金,同时还使融通公司旗下10只基金中的另5只基金为其建“老鼠仓”服务,使该公司旗下6只基金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害。 为什么基金业频爆“老鼠仓”?证监会的处罚、媒体的炮轰为什么难以阻挡不法者作恶的脚步?有专家以为,不追究基金公司责任,是最大的题目。 证监会在对张野进行追究责任同时,责令融通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只此一项,责任岂不太轻!”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

  • 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应分情况看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核心内容:下文是关于就刑事责任能力的等级问题,要把握好这个问题,才能更好地了解刑事责任的能力,下文将会详细分析二分制与及三分制,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二分制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二分制规定,就是在刑事立法上仅将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两类。采用此种等级分类制度的国家,存在于各个不同的法系之中,由此足见这种等级分类制度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具体而言,大陆法系的西班牙、法国、奥地利、丹麦、阿根廷、挪威、瑞典等国,英美法系的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国,苏联解体前西方学者称为社会主义法系国家的苏联、蒙古、罗马尼亚、越南、匈牙利等国,都在刑事立法上采用刑事责任能力的二分制。例如,奥地利刑法典第21条:“行为时,因精神病、愚钝或严重之意识障碍,或其他相类似之严重精神障碍,致无法辨别自己行为不法或无法依其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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