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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1:45:54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法律制度,大家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店铺或者是企业被责令改正的情况发生,对责令改正很多朋友们不太清楚,那么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
  •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接下来,关于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责令改正是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予以惩戒的行为,而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在期限内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改正其过去的过错,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责任限期改正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行政拘留等。而限期改正属于该范畴,也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戒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接下来,关于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责令改正是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予以惩戒的行为,而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在期限内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改正其过去的过错,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撤销。具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属于可撤销的行政处罚:

    1、行政行为缺少合法要件。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   核心内容:本文书是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主要写明时间地点,被告知的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违法的法律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格式样本。

      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告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

      告知内容:我受______气象局的委托,特转告你以下事项:

     ...

  •   2009年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车牌号为皖Q×××××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闵行区人民政府对张军(化名)驾驶自己轿车载客一事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区建交委和区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本报讯 (记者顾一琼)昨天上午,闵行区政府新闻办通过网络发布的形式,向媒体公布了对“9・8”事件的调查进展及结果――认为该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并决定撤销对张军(化名)作出的行政处罚。

      2009年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车牌号为皖Q×××××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军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

  • 行政处罚罚款的听证条件:行政机关拟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依法告知了当事人处罚决定的内容和其享有的听证权利;而当事人依法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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