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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47:18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工伤保险费由谁来缴纳?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到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工伤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   问:

      工伤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答:

      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体现了工伤保险的严格雇主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已达成共识,认为劳动者在为企业创造财富、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还冒着付出鲜血和健康的代价。

      因此,由企业或雇主缴纳保险费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

      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应当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来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无论我们从事怎么样的工作,为了防止出现意外的情况我们都会需要进行一个工伤保险的购买,而工伤保险涉及到的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工伤保险的费用问题了。那么这个工伤保险费怎么确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保险费应该如何去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保险费应该如何去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规定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

  •   农民工进城务工已经是一个常态了,如果农民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购置了工伤保险的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那么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标准

      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或外埠农业户口,并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

      用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外省市注册(简称外地注册),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成建制在本市承揽建筑施工的单位。

      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计算公式: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

  •   《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的,或者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日前,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对全省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据悉,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是指各类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洗浴、娱乐等服务性企业。该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按照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根据职工人数(包括农民工)多少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职工人数在150人以下的,农民工可按照定额缴费或分段费额的方式缴费。定额缴费即按照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的用人单位纳税定额的1.5%费率缴纳;分段费额即根据用人单...
  •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是指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承担缴费义务。这一规定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实行的多方责任制度不同,它体现了工伤保险遵循的雇主责任原则。目前,世界各国的工伤保险均认可这一原则,其理念源于工伤是由工作原因带来的,保险的责任应由雇主来承担。目前,全世界有160多个国家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保险费均由雇主承担缴费责任,职工个人不缴费。

      部分用人单位将该笔费用分摊到劳动者的身上,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用较低,一旦劳动者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企业将得不偿失。

  • 职工并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即可。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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