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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情况收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8:48:03 0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什么情况收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什么情况收监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胡水清。累犯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累犯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前者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后者是指犯特定之罪后刑事处罚完毕后又犯该类罪。2、累犯以自伤、自残的办法逃避侦查或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形是不得取保候审的。3、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及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规定,如故意犯罪的,是会被收监。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只有明确证明自己无罪的才会结案。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后又被收监,与时间没有必然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律条件。符合法律条件将即时被收监,不符合法律条件或者获得有效辩护,将一直不会被收监。

    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以下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收监:

    (一)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三)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后一直不会被收监的情形有两种:

    第一种,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到有效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犯罪。此时,被取保候审人无罪;

    第二种,案件经过法院审判,被取保候审人获得缓刑判决。此时属于有罪但不收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那么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

  •   核心内容: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满足的,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做到,下文将会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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