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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14:37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主要有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那么,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
  •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主要有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情形,不予国家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核心内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从国家获得赔偿的权利,侵权的国家机关应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看,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其中又包括刑事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军事赔偿、公共营造物的致害行为的赔偿等。从我国情出发,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赔偿范围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赔偿,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并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二是刑事赔偿,即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三是民事、行政司法赔偿,也称为非刑事司法赔偿,即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

  • 如果遇到国家机关违法行政的情形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在国家赔偿的赔偿金确定之后,如果我们对赔偿金或者事实还有一定的争议的话,也同其他的民事、刑事案件相同可以进行申诉,但是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是有确定的受案范围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申诉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哪些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范围1、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2、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作出的裁定、复议决定、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二、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1、申诉书;2、申诉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5、支持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及材料清...
  •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为: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如果遇到国家机关违法行政的情形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在国家赔偿的赔偿金确定之后,如果我们对赔偿金或者事实还有一定的争议的话,也同其他的民事、刑事案件相同可以进行申诉,但是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是有确定的受案范围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申诉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哪些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范围1、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2、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作出的裁定、复议决定、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二、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1、申诉书;2、申诉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5、支持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及材料清...
  •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那么具体的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呢?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

  • 核心提示: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条件包括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需要具备的条件。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现在很多人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职权时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就想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申请国家赔偿是有条件的,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申请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

  • 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为: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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