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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09:50:18 0人浏览

导读:

专利权期限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专利人所享有的法定有效时间并且该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专利的法定期限从专利人申请之日起算。那么,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   专利权申请时间漫长,法律不可能让它在从暴露到申请完成的一段时间处于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

  • 申请日会在专利证书上明确记载。无论是否享有优先权日,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均按照申请日起算。

    依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专利权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一件发明创造构思设想完成后应尽快去申请专利,尽早获得专利申请日,才能抢占先机。否则若同样或类似的申请别人已经在先申请了,则自己的专利申请会因缺乏新颖性而不被审查通过,或日后有可能被别人依据先申请无效掉。

    若是同样申请在同一天,则需要协商决定,无法协商则都不能申请。

  •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有的人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会申请专利,使自己发明的专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外来侵害。那么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从什么时候算起?以及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述。

      一、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

  • 发明专利权期限不可以延长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以二十年为上限,并且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 申请日会在专利证书上明确记载。无论是否享有优先权日,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均按照申请日起算。

    依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专利权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一件发明创造构思设想完成后应尽快去申请专利,尽早获得专利申请日,才能抢占先机。否则若同样或类似的申请别人已经在先申请了,则自己的专利申请会因缺乏新颖性而不被审查通过,或日后有可能被别人依据先申请无效掉。

    若是同样申请在同一天,则需要协商决定,无法协商则都不能申请。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八十号

      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70条的规定,现就一部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199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二、上述发明专利权延长期限的,专利权人应当按照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缴纳年费。  1986年12月11日至1987年1月11日期间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延长期限的,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1月11日前缴纳第16年度的年费。  缴纳年费的金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五号的规定确定。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予以公告,但不更新专利证书,原专利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   什么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

      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

  •   大家现在对于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了,对于专利权大家应该也都知道,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也就是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那么发明专利期限为多少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包括哪些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

  •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有的人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会申请专利,使自己发明的专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外来侵害。那么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从什么时候算起?以及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述。

      一、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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