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

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4:54:14 0人浏览

导读:

可以做保证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为他人提供担保、并且具有一定的财产的人;而不可以做保证人的是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
  • 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条件: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保证人是债务当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的,债务的保证是让债权人有更高的信任对于这笔债务,所以想要成为保证人就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人可以成为保证人,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人可以成为保证人,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比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过程中,发现被保证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图,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出外办事,发现...

  •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成为票据保证人。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同一张票据的其他债务人的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整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第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第三、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第四、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保证人所居住的地方有自己常住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

    以上四个条件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1、保证人与案件没有任何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该保证人是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为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基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发生的债权能够全面实现,债权人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即是担保的方式之一,那有人会有疑问:关于保证人与债务人能否是同一个人?保证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保证人与债务人能否是同一个人

      担保法、物权法均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

      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保证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法第31条对此做了规定。

      二、保证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胡水清律师。一、适用对象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二、有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