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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之承诺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1:08:50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法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合同法之承诺形式的相关知识。
合同法之承诺形式
  •   核心内容:合同法如何规定合同形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签订合同,或者口头形式来订立合同。而法律法规规定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时候,合同当事人要采用书面形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并没有提出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应当说对于合同形式采取的是不要式原则,一般地不作特殊要求,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属例外情形。但是,我国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如经济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ldq...

  • 《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规定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亦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Principle of informality)原则,只是对某些合同才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形式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即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订立形式,是...
  •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什么是要约与承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要约与承诺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

  •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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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赔偿

      案例介绍: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2月10日订立了一份购销轴承2000套的合同,合同规定每套价400元,总价款80万元,交货期为2005年4月30日。合同规定:“如果逾期交货,乙方(被告)应向甲方(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被告由于多方面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直拖延交货。原告为解燃眉之急,为了履行与其他企业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被迫从市场上以每套420元的价格购进2000套相同规格的轴承。嗣后,原被告就违约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损失4万元。

      「争议」

      本案在审理中,对被告已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问题并没有分歧意见,但关于被告应承担何种责任,则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故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被告...

  • 民法典中合同编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信原则;4、合法原则;5、当事人一律平等的原则;6、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7、保护环境的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合同法司法解释诉讼时效

      第六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第七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八条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   根据《合同法》我们可得知,其第52条具体规定了五种会使得合同无效的行为。而且合同无效就不会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你一一解答合同法52条规定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法52条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案情介绍

      2005年5月,孙军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康宁终身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其子小孙,保险金额为30000元,年交费3150元,缴费期为20年。投保单告知事项共17项,其中第10项是否经常或者曾经吸烟,回答“否”,第11项,最近健康状况第3个问题是最近六个月是否...

  •   在实际生活中,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那么,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合同法免责条款有哪些的问题。

      一、合同法免责条款有哪些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多样的,在我国,大体上主要有以下几类:

      1、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直接规定或者行业惯例减免自己责任,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打折商品不三包”、“限制最高额赔偿”等。

      2、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在许多的格式合同中,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表现尤为突出,如规定“有效期”。

      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有的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事先拟定消费者放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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