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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格式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1:18:11 0人浏览

导读:

格式合同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释: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的原则;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采用非格式条款。那么如何解释格式合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如何解释格式合同
  • 格式合同的解释如下: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的原则;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采用非格式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格式条款应如何解释。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

  • 房屋租赁合同的格式如下:1、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2、写明房屋的名称、位置等信息;3、写明租房的用途以及租赁的期限;4、写明租金和押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期限、地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格式合同对方没有履行对格式条款的提醒义务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方仍就该条款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
  • 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即一方没有提醒致使当事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方无权就该条款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格式合同是一个特殊的合同类型的,面对格式合同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进行提醒的,如果没有进行相应的提醒就是要面对相应的法律活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格式合同对方没有提醒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格式合同对方没有提醒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乙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二、格式合同限制条件

      从合同建立目的,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

      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39条规定)

      ...

  •   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格式合同能够节约时间,经常会被大家用到。但是有些格式合同在法律上面是无效的。那么我们遇到格式合同无效怎么处理。格式合同中无效条款是怎么认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一、格式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法未规定此问题,但可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处理,当事人预先约定无效后的补偿是正确的形式合同自由的权利,应当认定为有效。

      但一方当事人可能主张合同不不公正。因此需要接受公正性检验,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情况,如果是格式合同看是否存在第40条规定的免除自己责任、剥夺对方权利等情形。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合同条款、约定,都要经受公正性的检验,因为现代的合同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该限制即不能滥用合同自由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

      二、格式合同无效条款怎么认定  1、违反民法和合同法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所谓民法和合同法强行性规...

  • 销售代理合同格式范文,产品代理销售合同,产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xx”牌xxx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xx”xxx。   2.商标:“xx”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xxx。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    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    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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