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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安置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09:44:08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补偿款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的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款项。那么什么是拆迁安置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什么是拆迁安置费
  •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中的房子总是建了拆、拆了又建,于是就会出现很多拆迁的现象。拆迁的种类也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其中的房屋拆迁就是一个类型。那么房屋被拆迁了之后,就会有拆迁安置费用,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拆迁安置费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与异地永迁安置两种情形。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时,做为拆迁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付给搬家费或临时搬迁安置费。

      二、拆迁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交付后,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等的证明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然后领取房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房屋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

  • 拆迁补偿款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拆迁补偿款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的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款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现代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大家在幸福的生活中开始追求舒适,大家都想要住进新开发的楼盘,所以有很多以前的旧房子需要拆迁,那些旧房子的业主在收到拆迁的消息以后都会非常开心,因为这样就能得到很多补助,就比如说拆迁过渡费,那么拆迁过渡费的最低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过渡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与异地永迁安置两种情形。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时,做为拆迁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付给搬家费或临时搬迁安置费。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

  •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地区,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征收拆迁了,征地往往伴随着拆迁补偿,那么朋友就会有疑问了,农村征地拆迁跟城市拆迁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征地拆迁跟城市拆迁有什么不同

      从概念上,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等,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在补偿上,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

      二、征地拆迁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1、私力救济

      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2、信访

      所...

  • 拆迁国有土地房屋的赔偿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1、会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3、用房屋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近些年,城乡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集体土地拆迁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修订的滞后性已经严重影响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进程。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欢迎阅读。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虽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提到“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但并没有就拆迁程序、补偿原则、公民和法人的实际利益如何救济等现实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所以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拆迁普遍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安置补偿基础,即“拆一还一”,这是目前比较公平的一种计算补偿的标准。

      在这个标准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回迁安置,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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