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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程序刑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08:47:53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那么抗诉程序刑事?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抗诉程序刑事
  •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   抗诉是为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加了一道保险显得十分重要,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那么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案件抗诉程序的相关内容。

  •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程序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程序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更多关于民刑案件申请抗诉期限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民刑案件申请抗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

      二、抗诉成立条件有哪些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 刑事受害人抗诉的程序规定: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3、不服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实践中,笔者感到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在此提出,以期能引起注意,并能在今后的审判监督工作中统一做法,完善刑事再审程序。

      一、关于不开庭审理便将案件交由原审法院审理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第4款“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的生效裁判,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该条规定引出了再审案件的管辖问题,这就是对一个刑事案件的再审,有权管辖的法院是最高法院、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和生效裁判的法院。理解至此还不够,对于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是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再审,只是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才可以指令原生效裁判的法院再审。

      对于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根据刑事诉...

  • 检察院抗诉期限是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受理、立案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最初环节,那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刑事案件实务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中止,那刑事案件中止的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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