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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刑事查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5 09:30:13 0人浏览

导读:

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可以要求申请解封被刑事查封的财产等,但是申请法院解封的时候,必须遵循相应的程序,法院也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才能够去处理。那么破产刑事查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破产刑事查封
  •   破产案件受理后,财产所有人可以申请解封被刑事查封的财产。法院解封的法定程序为:法院向有关部门出示执法证件;提交解封财产的法律文书;再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受理后刑事查封如何申请解封?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破产受理后刑事查封如何申请解封?

      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

      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二、破产后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而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债务清偿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其他的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中止对于债务人财产...

  •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涉案的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是法律上,对刑事查封冻结期限是有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期限长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查封冻结期限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对扣押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 可以在出现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下,依法查封保全股权。如果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来查封保全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那么如果查封到期债权保全如何处理?债权保全的措施有哪些?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查封到期债权保全如何处理”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保全的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1、代位权。

      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   破产拍卖,就是指某公司在破产之后,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为了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从而对于债务人财产进行拍卖处理。那么如果是我们在进行破产拍卖的时候,遇到了流拍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拍卖如果流拍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拍卖如果流拍要怎么办?

      1、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

      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2、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

  •   说道查封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它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措施,很多人对于公司破产清算,查封的财产是否需要解封这个问题都是存在一定疑惑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清算需要解除查封吗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清算需要解除查封吗

      查封的财产破产清算时是不需要解除。

      【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禁止重复查封;

      因此首先采取查封措施的法院在程序上具有优先处理查封财产的权限,其他法院不得对同一物再采取重复查封的措施,也不得对正在实施的查封措施予以解除。

      二、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后仍有债务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企业破产财产应当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息债务后清偿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为了偿还债务。企业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后,法院将成立清算组,拍卖企业财产,所得用于清偿债务。股东只要履行出资义务,破产程序结束后就不需要偿还债务。

      三、破...
  • 什么是重整是指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重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内容。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即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对其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对具有重整原因和经营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0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   破产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资产置换等。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事实状态。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具体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

      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例如,以资产清偿方式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重组,将债权人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转变为股权投资关系;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进行的重组,则是对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原有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至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重组协议及其履行过程,其法律属性更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债权人与目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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