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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承租人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3:33:54 0人浏览

导读:

出租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次承租人,因为出租人没有直接和次承租人签订合同,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租人可只能选择起诉承租人,然后再将次承租人追加为第三人。那么次承租人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次承租人赔偿
  • 出租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次承租人,因为出租人没有直接和次承租人签订合同,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租人可只能选择起诉承租人,然后再将次承租人追加为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次承租人从第一承租人那里转租房子时已经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那么房屋拆迁的补偿可以根据三方签订的协议来处理;承租人未得到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那么次承租人就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拆迁补偿,但可以根据和第一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的承租费,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自己搬货物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不属于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次承租人不具有独立请求权,属于案件的第三人,无法构成反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为:承租人需要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签订租赁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若是房屋租赁有进行备案登记的,还需要申请撤销备案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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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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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次承租人,因为出租人没有直接和次承租人签订合同,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租人可只能选择起诉承租人,然后再将次承租人追加为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韩海花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怎么办”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尽管你与他人订立了合同,但合同从订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那么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是一方因该合同取得了财产,则由实际取得财产的一方予以返还;如果是双方取得的财产,实际取得财产的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

      如果是不能够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当折价给予补偿。

      如果造成或者存在损失的话,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存在过错的话,应当按照双方过错的程度和性质,根据过失相抵原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应当搬离,腾退房屋。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我国《合同法》第248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但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不是租赁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实际上是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以及出租人所确定的合理利润。所以,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有以下特点:1、在租赁物存在瑕疵时,承租人仍须支付租金。这里的瑕疵包括质量瑕疵,也包括权利瑕疵。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无论是出现质量瑕疵,还是权利瑕疵,承租人均可向出卖人请求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2、在租赁物发生灭失时,承租人仍然需要交付租金。当然,租赁物发生灭失,可能是承租人自己的过失造成,但也可能是因不可归责于对方的事由而发生的毁损灭失。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灭失,承租人仍须支付租金,而不能免除或者减少租金...
  •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协商解决。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请求其支付租金;2、解除租赁合同,经催告承租人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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