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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连带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0 14:45:38 0人浏览

导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适用连带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适用连带赔偿
  •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追偿

       案情介绍:钟某驾驶向朋友张某借用的摩托车与行人王某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分认定钟某负主责,王某负次责。王某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将钟某和张某告至法院,法院判决钟某赔偿王某1.8万元,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扣划了张某银行存款5000元。此后,车主张某提起诉讼,向钟某追偿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付出的5000元,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哀求。

      【法官说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划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了债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案中,钟某借用张某摩托车在使用过程中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确定钟某赔偿王某损失1.8万元,而张某作为车主依法对钟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钟某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造成王某损失的...

  •   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

      依连带责任产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

  •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如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车主,在驾驶员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中。如甲、乙合伙开了一家手饰店,不久向丙借债2000元,后因经营不善解散,那么丙可以向甲、乙中任何一人提出归还其2000元的要求,而甲、乙则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同义务人要求权利时,任何义务人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合同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合同义务承担范围的部分法律要求。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

  • 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关交通事故损害侵权的法律目的及归责原则与赔偿额度选择,在三部重要的处理交通事故损害侵权的法律法规中有着分别的规定,这三部法律法规在时间上先后排列,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法学界、社会公众对于交通事故侵权法律价值的认识的发展过程。这三部法律法规是:《民法通则》有关交通事故侵权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全国人大1986年4月)、《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199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本文讨论的是车辆买卖过程中原车主和实际买受人之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也就是挂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连带责任,说法不一,但本人认为挂名车主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一、不存在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联系  挂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看挂名车主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即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具有违法性;3、违法行...

  •   连带债务人是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的,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连带债务人有权提出法律诉讼,并且获得相应的赔偿,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连带债务人能否要求赔偿?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疑问能够有所帮助。

      一、连带债务人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二、连带债务与...
  • 案情简介

    2008年6月8日,王某某开普通货车,在延安东路将薛某某撞倒,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被判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半年。

    死者家属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到受理案件的交警部门调取了卷宗材料,获知,肇事车辆系挂靠某运输队,而该队是某运输公司开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008年8月4日,死者家属某将王某某、运输队、运输公司以及某保险公司诉至上海市黄浦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68万余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运输公司又将运输队承包人贺某追加为被告。 王某某辩称,事故发生及责任认定属实,因在服刑,暂无力赔偿。运输公司辩称,一、车辆实际车主是王某某,虽挂靠运输队,但没有支付费用,故运输队及运输公司均无需承担责任;二、运输队由贺某承包经营,应由贺某承担责任;三...

  • 如今的交通发展的四通八达,已经大大的提高了交通运输能力。面对这样的情况,交通事故也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连带赔偿也将变得错综复杂。那么,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责任应该是怎样的呢?针对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责任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责任。

      一、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二、连带责任的追偿

      《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通则》第89条和《担保法》第三十一条均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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