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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夫妻为买学区房在民政局自愿签署由女方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假离婚,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及所有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后女方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部分。法院对女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2年2月,李女士与张先生夫妻俩在民政局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因女方过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女儿由张先生抚养,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归张先生所有,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协议内容均由李女士书写。
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晚上,张先生和李女士又通过中介签订协议购买本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后因种种原因买房协议未能履行。
为此,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张先生是欺诈行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李女士...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的行为就是净身出户。就会牵扯到净身出户离婚协议,那么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怎么修改?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案情】
2009年4月,张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口头约定:女儿娟娟由妻子抚养。张先生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净身出户。而就在去年年底,张先生却接到法院传票,妻子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张先生问:“我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评析】
张先生所处的情况并不能免除其抚养义务,他要支付抚养费。
不过有一种情况下的净身出户可以豁免抚养义务,那就是书面约定净身出户时放弃的财产当作是抚养费。因为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不过张先生若想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应在协议中以文字形式约定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若只是口头约定,那即使放弃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我国法律当中没有规定,离婚中的过错方需要净身出户。净身出户,除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有些人婚前就会写净身出户协议,那么离婚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帮到大家。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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