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冻结条款

刑事冻结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0:05:20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冻结条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冻结条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孙庭超律师。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扣押的条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涉案的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是法律上,对刑事查封冻结期限是有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期限长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查封冻结期限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对扣押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   【刑事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七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编辑:伶俐

  • 核心内容:在进行侦查完毕之后,还需要进行一些程序上的交接工作,这个交接上,主要是如何把握程序性问题呢?如何可以进行完善管辖权起到的作用?综观我国的法律文本和立法、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只规定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要移送给有权机关管辖,对于侦查管辖权发生变更后,程序上如何对接却没有任何规定。实践中,遇到此类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管辖篇中专门规定管辖权变更后的程序对接措施,可以参照移送审查起诉改变管辖的做法,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侦查管辖权变更后,接受案件的侦查机关自接到案件之日起,重新立案。犯罪嫌嫌人已被羁押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案件变更管辖之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原侦查机关凭案件移送决定书撤销案件。”一是刑事诉讼原理的实质体现。从刑事诉讼原理来看,我国刑事诉讼以立案为刑事案件的启动程序,任何一个侦查机关只有在立案后才可以从事刑事追诉活动,才可以采取强制性侦查手...
  •   核心内容: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审判必须坚持的原则,那么公开审判有没有例外情形?对公开审判有什么要求?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开审判的概念

      1、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不仅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2、公开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刑诉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

  •   刑事立案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案: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是由法律规定的,确定管辖权是为了让案件能够,有地区管、有人管、知道归谁管,和怎么管,不至于因为管辖权的问题导致案件滞留,影响社会稳定和刑法的权威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

      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这里的刑事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主权原则所享有的、对在其主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犯罪进行起诉、审判和处罚的权力。刑事管辖权的行使,事关国家主权,各国刑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

      二、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分类

      (一)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二)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