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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08:50:21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房屋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处理好,否则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生活中为了争夺房屋财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事件经常发生。那么房屋纠纷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房屋纠纷赔偿
  •   网友提问:  我购的房屋是转换层,合同上的平面图是室内标高为11.10,室外标高是10.80;而接房后是相反的,是室内低于室外30公分。请问我如何维权,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赔偿经济损失。谢谢!  中律网于伏海律师:你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你看看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没有违约责任方面的条款。
  • 对于房屋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处理好,否则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生活中为了争夺房屋财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事件经常发生。那么,房屋财产分割协议纠纷如何处理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房屋财产分割协议纠纷如何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
  • ——拆迁人另行出卖补偿安置房屋纠纷的处理这是一房二卖的一种特殊情形,指的是拆迁人将其在拆迁合同中明确的、用于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的特定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可从以下几点理解:(一)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该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该条规定赋予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该拆迁合同中对特定的安置房享有的债权以特种债权的地位,而非普通的债权。该特种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就是债权物权化。其特征表现为:(1)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一种...
  •   房屋拆迁是目前我们国家的一大热点问题,因为涉及到补偿这一块,所以大家都尤为关注。但是有时会出现因为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情况。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后,因为主体意见不统一的问题,有时候可能会导致房屋转租纠纷。那么,怎么解决房屋转租纠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怎么解决房屋转租纠纷,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解决房屋转租纠纷?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一、房屋转租纠纷可以调解

      调解就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因此对于转租行为引发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就近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这样既可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也不至于伤和气。

      二、房屋转租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因此,房屋租赁纠...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胡修超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

  • ——拆迁人另行出卖补偿安置房屋纠纷的处理   这是一房二卖的一种特殊情形,指的是拆迁人将其在拆迁合同中明确的、用于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的特定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可从以下几点理解:   (一)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该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   该条规定赋予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该拆迁合同中对特定的安置房享有的债权以特种债权的地位,而非普通的债权。该特种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就是债权物权化。其特征表...
  •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为:能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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