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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已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6 08:39:46 0人浏览

导读:

外嫁女离婚可以得到拆迁补偿,但是需要达到条件,即外嫁女离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通常,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外嫁女已离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外嫁女已离婚
  • 外嫁女可以申请宅基地,但需要户籍在能申宅基地的户口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

  • 外嫁女户口没迁出如果家里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城镇住宅一般不称作宅基地,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而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一般称为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对于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外架女的子女是具备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那么也是可以说可以组装征地经济补偿款的,那么对于外嫁的子女来说,肯定也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确定关系,同时由集体组织分配相关的补偿费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外嫁女的子女能获得征地款吗问题的解答。

      一、外嫁女的子女能获得征地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

    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主张征地经济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根据其户口是否迁出判定。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同样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如果户口未迁出去,且征地补偿按照户口分配的情形下,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在具体的实践中,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以公布的补偿方案内容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农村的外嫁女如果户口还未迁出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如果户口迁出,但是在迁入地未得到分配的土地,在原户籍地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拆迁安置补助费,会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来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在我国农村的征地补偿往往还有根据人口的数量来确定,女儿外嫁出去是否还可以获得补偿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

      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有没有外嫁不是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户口没有迁出,那么所有人享受的权利是平等的,是享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

      而要是户口迁出去的外嫁女,视情况而定,要是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也是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而要是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没有丧偶或离婚这个因素时,是没有资格享受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

      二、农村外嫁女的户口三种情况下的补偿规定

      1、嫁非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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