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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日前谈到征地问题时表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当前最核心的是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补偿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要逐步提高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要探索以货币补偿、社保安置、实物补偿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另据新京报社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同时,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从2009年起国家逐步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指出,征地问题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严禁未经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单位需要对被征收人补偿下列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征收过程需要非法拆迁行为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有哪些费用项目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征地补偿有哪些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土地征收需要哪些手续呢1、发布征地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
关于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一般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费用。具体的补偿,应以实际的补偿方案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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