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今年8月20日7时10分许,浙江省台州市年近七旬的朱香娥老太太从住家附近的椒江区界牌菜场往家中走。突然,一辆摩托车飞速从后面冲上来,把朱老太撞倒在地。事后,经台州市中心医院做开颅手术治疗,朱老太脱险。经法医鉴定,朱老太因车祸致左颞叶脑挫伤,构成重伤。事后查明,肇事者刘某是来自湖北在台州打工的青年,其驾驶的是无证无牌“黑车”,刘某也未取得驾驶证。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监视居住。
由于刘某的车辆无保险,也无实际赔偿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伤者朱老太太的抢救费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但由于目前椒江区尚未设立该基金,交警部门...
下面我将针对“被告人无力赔偿怎么办”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刑法主张罪责自负的原则,不可实行连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被告人的个人财产为限,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若被告人确实无力赔偿,且也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的,将终止执行,但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人自己无力赔偿,但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其他人代为赔偿,如以下情形:
(一)未成年人犯罪造成损失的,其父母负有赔偿责任;
(二)如果有同案犯或其他人参与犯罪,造成损失,同案犯或参与犯罪的人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如果违法所得有部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对于这部分家属负有退赔义务;
(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被告人的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赔偿。
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 幼儿小倩在某市幼儿园就读,该园对部分家庭住址较远的幼儿采取定点包接包送的方式。一天放学后,幼儿园将小倩送到定点接送处——小倩住处附近的公路时,因交通堵塞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约20分钟,恰遇小倩的家长在约定的时间未接到小倩而去方便,跟车的阿姨遂放小倩随其他小朋友下车。小倩下车后横过公路回家时被小伟驾驶的摩托车撞伤。
小倩的家长将小伟和幼儿园一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因车祸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倩的实际经济损失为17000元。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判决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小伟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负次要责任的小倩,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500元;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对原告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义务。原告放学后,幼儿园用班车将其送到定点接送处,应视为幼儿园对原告教育、管理和监护区域的延伸。原告在家长未来时,下车后自己横穿公路,...
今年8月20日7时10分许,浙江省台州市年近七旬的朱香娥老太太从住家附近的椒江区界牌菜场往家中走。突然,一辆摩托车飞速从后面冲上来,把朱老太撞倒在地。事后,经台州市中心医院做开颅手术治疗,朱老太脱险。经法医鉴定,朱老太因车祸致左颞叶脑挫伤,构成重伤。事后查明,肇事者刘某是来自湖北在台州打工的青年,其驾驶的是无证无牌“黑车”,刘某也未取得驾驶证。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监视居住。
由于刘某的车辆无保险,也无实际赔偿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伤者朱老太太的抢救费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但由于目前椒江区尚未设立该基金,交警部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在交通事故当中,很多时候可能肇事者一方并非是机动车,也没有购买保险,会出现无力赔偿损失的情况,那么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时能否起诉其配偶?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
2004年11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朱香娥诉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道路行政救助一案,暴露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部分条款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当事人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