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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和解反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7 15:21:47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现在是一个很方便的事,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相关民政部门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已经签字了还可以反悔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和解反悔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和解反悔
  • 离婚签字了可以反悔。离婚与签订并没有关系,只要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并不是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离婚了,而是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起诉离婚在没有宣判前是可以反悔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一份撤诉申请书即可。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

  • 协议离婚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即在双方正式领取离婚证之前,都是可以反悔,不离婚的。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所以协议离婚之后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是可以反悔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但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订立后一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

  • 离婚签字了可以反悔。离婚与签订并没有关系,只要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并不是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离婚了,而是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起诉离婚在没有宣判前是可以反悔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一份撤诉申请书即可。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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