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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1:40:20 0人浏览

导读:

不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我国法律都对此两种途径做出了程序上的规定。就拿协议离婚来说,双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那么,与外国人离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与外国人离婚
  •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

  •    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1)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按照此项规定,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按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  

       3)涉外离婚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招待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两国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办理机关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1.离婚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智力低下等情形);

    4.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5.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所需材料

    1.外国人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

    2.北京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

  • 根据法律规定,和外国人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中国人同外国人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人同外国人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配偶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人办 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 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
  • 和外国人办理离婚手续有以下几个步骤:

    1、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外国人应出具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

  •    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1)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按照此项规定,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按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  

       3)涉外离婚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招待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两国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1)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按照此项规定,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按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  

       3)涉外离婚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招待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两国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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