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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的状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4 15:12:47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协议离婚,目前是不用收费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其诉讼费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针对办离婚的状态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办离婚的状态
  • 如果是协议离婚,目前是不用收费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其诉讼费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在外地,可以选择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不愿意回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诉讼程序。

    离婚案件诉讼管辖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

    夫妻双方共同在某地长期生活时间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共同经常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长期分别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或者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区县,由被告经常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一方长期在国外,则由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安排时间开庭,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双方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

  • 异地不可以办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办理时间的长短要按情况来划分,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过了30天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等离婚判决下发后便算作已经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但若是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时,在外地办理离婚,通过向法院起诉是可以的。

    若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调解离婚;若双方就上述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经常所在地直接起诉离婚。

    因此,在外地办理离婚只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

  • 离婚诉讼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领域,涉及到法院的地域管辖问题。对当事人来说,法院管辖并非清楚明了,尤其涉及到异地离婚诉讼时,管辖法院的确定成为了一个问题。那么异地离婚起诉书交到哪里的法院受理呢?异地离婚起诉书应该交到那个法院受理?一、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
  •   夫妻一方要是身处异地,而此时又想离婚的话,是否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呢?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接下来,就让小编告诉你具体答案,并且为您做详细分析吧。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

  • 办理离婚的情况:1、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带上身份证明材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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