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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刑事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3 09:55:51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与刑法在我们普通大众的眼中,似乎一直都有着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气氛,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们似乎对于刑事都保持着距离,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各地刑事量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各地刑事量刑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   犯罪与刑法在我们普通大众的眼中,似乎一直都有着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气氛,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们似乎对于刑事都保持着距离,可是随着司法改革的脚步越来越前进,刑事领域也越来越靠近我们,所以今天法律快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刑事立案标准与量刑的相关知识。

      一、刑事立案的概念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二、量刑的概念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

  • 被告人或者是嫌疑人如果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了的话,如果想要不被一直在看守所羁押,那么只能委托律师帮忙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后还要坐牢吗?是否需要坐牢还是要等候审判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后的程序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你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3、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4、个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若涉案的情节轻微,检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
  •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被告人可能会与被害人或者被告人达成和解。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自诉案子,法院不宜。

      一、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绑架罪是一种经常出现在电视剧里的罪名,绑架案的发生一般都是一群同伙为了不劳而获绑架有钱人家,但一群同伙中也存在主犯和从犯,同一个罪名的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往往不同,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的绑架罪从犯的量刑标准相关知识。

      一、绑架罪的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   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犯罪嫌疑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那么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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