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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事故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4:32:13 0人浏览

导读:

任何人都不希望出现工伤的情况,但是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事件。出现工地工伤事之后,企事业单位当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赔偿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那么,工地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工地事故赔偿
  • 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工伤的认定,认定了是工伤就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金额的大小受到伤残程度的影响,也受到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单位工资薪酬的影响,具体的赔偿项目的赔偿费用要怎么计算?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   安全事故的赔偿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数额有所不同,企业单位必须替你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以外,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该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有残疾情况的还需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工伤死亡的,企业单位需补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的讲解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造成伤残的赔偿

      (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time...

  •   任何人都不希望出现工伤的情况,但是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事件。出现工地工伤事之后,企事业单位当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赔偿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那么,工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工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工地工作,为甲方正式员工。乙方于 在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凉、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最...

  •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

  • 工伤不赔偿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依旧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在建筑工地上面,因为工地的情况有时候会比较复杂,往往会产生受伤的情况,对于建筑工地受伤来说,他有时候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那么如果在建筑工地送受伤,他应该如何赔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

  • 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人再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工伤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我们知道现在农民工一直都是弱势群体,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工人在受伤后也比较担心赔偿问题。那么,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

  • 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接受治疗、休养的,不能继续参加工作的这段时间不叫误工期,而应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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