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赔偿合同变更

赔偿合同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4:36:23 0人浏览

导读:

针对于合同变更,它主要是在不改变主体而又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一种现象。合同变更不仅在实践中司空见惯,也是合同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与合同内容的变更。那么赔偿合同变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赔偿合同变更
  • 合同变更的方法: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就变更合同的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2、明确要变更的内容;3、变更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法,且如果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视为没有作出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变更,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合同变更其实是要有严格的程序的。那么,大家对于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了解多少呢?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这种建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第一,变更合同的理由;第二,有关后果(包括赔偿责任)的处理;第三,对方答复期限等。(2)另一方对变更合同的答复。另一方当事人接到对方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并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对后果处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例如,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规定,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
  •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1、原已存在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 在劳动合履行过程中,对于经济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员工离职的情况下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才有补偿。如果员工还企业在工作,企业因为经营需要对员工工作岗位调整,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进行考察的阶段,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商定期限内,双方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前介绍的情况不符,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合同签订的特殊性,有些合同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对于此类合同的变更需要重新登记或审批。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展行的内容。那么在不得不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变更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   因为某种原因,有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能会疑惑,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

  • 合同法解读:什么是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所谓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

    但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此种变更,通常称之为合同的转让。合同内容的变更乃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

    的协议。通常所讲的合同变更,指的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  把握合同变更这一概念,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

    更合同内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只能由约定产生。事实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重大误解)之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的权利。(2)合同内容...

  •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及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意思表示,法律并不使之绝对无效,而是权衡当事人的厉害关系,赋予表意人以变更权、撤销权的合同。这类合同可以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但是享有撤销权的表意人如果有撤销的请求,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确认其效力溯及民事行为成立时消灭。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3)乘人之危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