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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5:50:57 0人浏览

导读:

被强制执行了的处理办法: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你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那么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 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之后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有的人在法院下达判决之后,不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就导致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执行的原因有两种,有的是因为不想执行,而另一种是没有执行条件。那么,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如果被强制执行,建议强制执行机关的工作。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如果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执行判决,那么就是违法,有被拘留的可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利益受到侵害时,都会通过法院起诉方式,如果被告拒绝执行的,原告是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的。那么,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一般在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直接执行房产。那么,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房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流程:

      第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

      第二、进入执行 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

      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品,如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要看房产的价值的大小,如价值很大,如高档住房,就有可能将房产进行拍卖保留。留下部分拍卖款给被执行人,保证当地平均住房面积与水平,实际上就大房换小房。同时如该房产是抵押给银行的就不受此限制,拍卖款不必保留。

  • 工资强制执行不下来,如果掌握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举报,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属实不能偿还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之责任。”据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提供法律保障,但在判决书上确认一方当事人的探望权并非难事,怎么保证探望得到执行,却是困扰法院一大难题。本文就此作些粗浅探讨。

      一、探望权的强制执行原则

      婚姻法的规定为探望权不能及时得到实现的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涉及到权利人、未成年子女和义务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对申请人而言,探望权是一种权利,而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协助申请人探望子女是其义务,如其拒绝或阻碍申请人进行探望的或不提供协助义务的,就是一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但是探望权强制执行是一把双刃剑,他既可实现申请人探望子女的目的,也可能在执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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