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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如何视为送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44:10 0人浏览

导读:

法院接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以后都会给当事人和被告发一份传票通知,很多当事人和被告根据实际情况,收到传票的时间是不一样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传票如何视为送达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传票如何视为送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琳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传票怎么送达”。

      一、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二、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是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此外,还有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传票不存在不能送达的情况,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时,还有一个公告送达。就是说,可以通过登报的方式送达。

      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住所的,可以送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传票本人如果不在的,可以给被告父母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传票送达后还可以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被告不接受传票,法院是可以开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被告不接受传票,法院也是应当开庭的。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传票本人如果不在的,可以给被告父母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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