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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产品损害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11:41:54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业的发展是比较快速的,但是在就诊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医疗损害,势必是会给自己的健康造成影响,这个时候要寻找积极的方法处理,避免出现医疗损害纠纷,那么医疗产品损害纠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医疗产品损害纠纷
  •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2)故意购买不合格或废旧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利用医疗技术和自己从事医疗行为的便利对与自己曾有纠纷和意见的患者进行报复,故意侵害患者身体的行为;  5)为经济利益采取本不应进行的医疗行为,而该医疗行为不可避免地会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  6)明知不立即采取措施会造成严重后果,仍不采取措施放任结果发生的。  7)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这种不当医疗损害行为主要表现为因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我们知道在医疗事故中,我们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往往表现出不理智的情况,既不能切实、高效的解决问题,甚至最终触犯法律,遭致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

  •   医患纠纷一直以来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发生医患纠纷的一大原因之一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造成损害的,需要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进行认定,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个层面进行。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

  •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2)故意购买不合格或废旧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利用医疗技术和自己从事医疗行为的便利对与自己曾有纠纷和意见的患者进行报复,故意侵害患者身体的行为;  5)为经济利益采取本不应进行的医疗行为,而该医疗行为不可避免地会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  6)明知不立即采取措施会造成严重后果,仍不采取措施放任结果发生的。  7)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这种不当医疗损害行为主要表现为因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我们知道在医疗事故中,我们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往往表现出不理智的情况,既不能切实、高效的解决问题,甚至最终触犯法律,遭致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

  •   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因为诊断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身体受到损害而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疗工作人员产生纠纷,那么医疗损害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损害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损害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

  •   核心内容: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称为医疗损害。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损害的损害情形】

      一、医疗技术损害

      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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