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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0:13:51 0人浏览

导读:

为了加强与国外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我国允许一些国外的公司、企业进入,与本国的公司、企业合作,共同经营,这也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下面,请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有什么,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条件这些知识吧!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参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办理程序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中外合资经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依法设立,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   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问题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

      结合《公司法》第75条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6条,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如果采取募集设立则发起人可少于5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这里就存在外国股东作为发起人的界定问题。

      首先,对于发起人的国籍,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这在实践中...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是企业发展方向或股份公司改组以及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其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企业顺应发展趋势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外商投资企业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一、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主要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等类型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1、名称变更(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核准与登记属同一机关的毋需提交);(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修改后的章程;
  •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可以。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则你公司被收购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你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

      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

      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现已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须获得外经贸部书面同意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1、进行改组以符合上市公司的一般条件,如: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c)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d)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上市公司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请上市前3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3、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4、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10%;

      5、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

  •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及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我国法律对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自经营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转让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又如,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者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再如,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应尽量详尽。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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