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0:51:16 0人浏览

导读:

法人独资企业有股东,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针对法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
  • 法人独资企业有股东,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

    股东XXXX拟独资设立的XXXX有限公司,决定委派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或者委派X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的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XX年;委派XXX担任首届监事(或者委派X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XXX共同组成本公司首届监事会),任期XX年;聘任XXX为经理。

    股东:XXXX(盖章)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1、该股东决定仅适用于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决议的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或经理)之后,增加“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若公司设董事会,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应将“聘任XXX为经理”删除,另补充一份关于选举(委派)董事长、经理的董事会决议。3、若公司设监事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

  •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资本工具,投资者把资本投入公司,分享公司的利润,承担经营失败的风险。独资公司就是指由一人投资经营的公司,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关于独资公司有很多相关的问题。接下来,将关于“独资公司法人变更相关的材料”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您有所启发。一、什么是独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二、独资公司法人变更的手续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手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法定代表人...
  • 法人独资不是国企,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企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法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拟在桂林市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法定地址为:桂林市第三条 投资方为: 公司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英文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 公司经营规模第九条 公司产品在境内外销售,外销 %,内销 %。外...

  • 法人独资不是国企,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是国家由单独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

    股东XXXX拟独资设立的XXXX有限公司,决定委派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或者委派X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的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XX年;委派XXX担任首届监事(或者委派X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XXX共同组成本公司首届监事会),任期XX年;聘任XXX为经理。

    股东:XXXX(盖章)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1、该股东决定仅适用于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决议的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或经理)之后,增加“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若公司设董事会,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应将“聘任XXX为经理”删除,另补充一份关于选举(委派)董事长、经理的董事会决议。3、若公司设监事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