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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0:26:54 0人浏览

导读: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姓名权包括哪些
  •   核心内容: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姓名权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等内容。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权中的姓名并不限于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字。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姓名权的内容。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包括的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

  •   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姓名权包括以下权利:

      1、改名权

      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2、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

  •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

  •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话语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名誉权的相关经济损害。名誉权是我国法定的的公民个人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当名誉权受到精神损害时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一、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
  •   核心内容:名誉权与隐私权有什么区别?隐私权与名誉权在主体上、客体、侵害方式、侵害的内容、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保护方式等方面都具有区别。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名誉权是以名誉及其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

  •   当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父母都会为你取好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名字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通过姓名我们可以办理各项业务。但是,我们的姓名也有可能会被侵犯,姓名权的侵权形式包括哪些?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姓名权的侵权形式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侵权形式为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

  •   法律对姓名的保护不是说你叫了这个名,别人就不能叫了,这是误解,同名同姓并不是算侵犯姓名权。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在我国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

      1、《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2、《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姓名权的内容

      1、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作者在发表自己的作品时,有权决定署名或不署名;可以决定署户籍登记中的姓名或署笔名。但是,权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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