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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协议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08:58:11 0人浏览

导读: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针对临时用地协议书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临时用地协议书
  • 用地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安置老人,需要占用乙方坟地一块,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安置老人时,永久占用乙方所属(或乙方以自己的土地向他人置换的)位于的土地平方米。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土地占用和青苗补偿费元,于

    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安埋老人时,乙方应该协助甲方协调邻近道路通行,如果有青苗损失,甲方应该按实际价值赔偿土地业主。

    四、乙方从即日起不得在用地范围内栽种多年生植物和树木,也不得在埋坟以后在用地范围内再种任何作物和树木。

    五、

    此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即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甲方:

    乙方:

    二00八年月日

  •   征地补偿有永久征地补偿标准,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完成项目临时占用地的补偿、这种用地补偿项目小,补偿的费用也不多,但是呢也是有一定补偿标准的,也会跟土地使用者签订补偿协议,项目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看看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一、临时用地补偿协议补偿项目

      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

      2、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详见附表)。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3、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二、临时用地补偿协议范本:

      被占地人员:  (以下简称甲方)   临时占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甲...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时候,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超市雇员也不例外,那么超市劳动用工协议应如何订立呢?下面,将向您介绍超市劳动用工协议书的范文内容!***超市劳动用工协议书甲方:***超市乙方:委托代表人:性别:地址:年龄: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   临时用地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临时使用土地,不能将临时用地改为永久建设用地。那么临时用地使用权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临时用地使用权:

      根据国务院第15号令,物权法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请注意,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开发商经过买地,开发,建设,销售等等,房子的实际使用年限远远小于70年,同理,其他立项的房产也一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临时用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   临时建设用地相对于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要简单容易,对于大部分的建设单位而言是一件好事,所以大家在短时间用地会考虑申请临时建设用地。那么临时建设用地要批准吗?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一、临时建设用地要批准吗

      需要批准使用,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

  •   核心内容:临时用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怎样的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什么是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使用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

      2.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3.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

  • 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使用者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目前,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对于土地的利用率不断上升,对于一些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的,一般称为临时用地,而临时建设用地是有期限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临时建设用地制度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临时建设用地制度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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