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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08:59:16 0人浏览

导读:

买房(maifang)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那么结婚前买房归谁?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结婚前买房归谁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主要考虑房屋登记情况及出资情况。

    若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全额支付的,且登记在出资方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屋系出资方单独所有;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共有;若登记在父母或子女名下,则视为对父母或子女的赠与。

    如果婚后所购买的房屋系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不管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该房屋都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一方父母全额支付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归出资方子女单独所有;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如果双方都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则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

  •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在购房或买房时可享受契税或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居民,税务部门今后可直接通过婚姻登记信息共享网络,及时核查购房人婚姻状况。此举可方便市民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还可有效防止为逃税漏税隐瞒婚姻状况的行为发生。据了解,在买房或者卖房过程中,当事人需向税务部门提供婚姻信息,才能申请税收优惠。以前需要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去年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的过程中,结合的是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的材料来判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要求当事人提供承诺书,就相关申报的婚姻状况真实性作出承诺。这就有可能存在提供虚假婚姻登记信息的情况。即便提供了承诺书,税务部门仍要到民政部门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当事人需要等候一段时间。信息共享不仅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还有利于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共...
  •   现下许多年轻人结婚都要买房,然而,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婚后房产的归属。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房产归谁所有呢?

      案情简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ldq...

  • 微软的住宅市场,经受不住极短暂的意淫,不知道第多少次,又要喷发了。

    数据显示,进入8、9月份以来,北京的一手房、二手房成交量大幅度上升,二手房更现量价齐涨的喜人局面;按捺不住气氛的焦灼,所谓刚需客们像被火炬燎了屁股的马蜂四处袭扰,敌进我退,敌疲我打;大家一边到处乱飞,一边口口相传一个神奇的故事:抄底呀。

    四月调控以来,某些区域,比如,通州、燕郊房价几乎腰斩,是不争的事实。通州和燕郊的房价为什么要降呢?你会说,供应加量大且需求被压制。压制需求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政策吗?是房价本身虚的太没谱儿,高到连炒房客和开发商都手心出汗,以至于不足以自信到可以放心大胆的买卖的地步,最后,政策其实只是一根稻草。

    燕郊首付一提高,房价立刻大降,为什么呢?因为过去门槛低,大家玩儿的都是银行的钱,现在银行不玩了,马上所谓矫情的刚需客们和唯利的开发商被打出原形。

    事实上,一个根本就买不起,没有实力买,却非要硬撑着哭着喊着要...

  • 婚前房子婚后可以加名,在婚后,双方可以约定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加名字就属于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所以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可以加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假离婚买房是指夫妻关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为实现购房等共同利益为目的,经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那么,可以假离婚买房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用“假离婚”的手段,夫妻中的一方“净身出户”,变身可享受最优惠购房政策的首套购房者,是不少人为了购房而想出的昏招和险招,也是不少中介经纪常用来促成交易的“万能”好办法。

      如今结婚要缴付9元的结婚证工本费,离婚却免费,得,这回连工本费都省下了。0元博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购房资格,利益当前,的确令人难以拒绝。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公布了多个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涉及婚姻登记、慈善捐赠、家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还出台了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飞机的意见。

      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

  • 由于土地财政,由于官商一体,由于泛城市化,等等,中国房价的长期上涨趋势毋庸置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长期上涨过程并不是一条简单的直线,而是更多地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因为供求关系,因为市场波动,更因为行政干预,我们总是可以预测并验证到一些大大小小的房价波段。以此来决断买房和投资的时机,能更好地实现所购房产的保值增值,赚更多的钱。

    而目前,应该说,决定房价上涨的两个最重要因素——通货膨胀与本币升值,基本上已是尽人皆知,也即意味着利好出尽。

    要知道,如果连街边卖茶叶蛋、捡垃圾的大妈们都在谈论通胀或房子,这将不能不使我们的政府恼羞成怒:官员们可是一向自以为比老百姓更聪明的。当舆论的聒噪不起作用、打压市场的恫吓没有效果,行政的大棒终于高高举起——先是限贷、再则限购,确实有点儿气急败坏,呵呵。

    为了掩饰通货膨胀,通过调控房地产来转移国民视线,短期内大部分城市的房价必须有所下降,或者至少是不再上涨,否则统计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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