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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08:57:30 0人浏览

导读:

担保公司可以做存单质押。但是存单必须是担保公司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担保公司需要与质权人依法订立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或者交付存单的权利凭证。那么存单质押合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存单质押合同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

  •   个人资金周转不灵时,可以向银行提供有效证件及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等向银行申请存单质押贷款。那么存单质押是否需要登记呢?存单质押登记的机构又是哪些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存单质押是否需要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

      二、存单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首先,存单质押其实是担保法里面规定的权利...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

  •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做质押,从信用社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用于质押的存单仅限于本地信用联社及所辖区内各信用社所开具的定期储蓄存单。

      贷款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榆树市境内居民,持有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存单者可向我信用社申请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3、必须持有本人名下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贷款利率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存单质押贷款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一般需要经质权人的同意或者及时告知质权人。存单的质权是自交付权利凭证给质权人时设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
  •   银行的存单作为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信用凭证,在生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在生活中需要妥善保管好这些凭证,那么存单质押担保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这个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存单质押担保的具体范围

      1、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5、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

  •   个人资金周转不灵时,可以向银行提供有效证件及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等向银行申请存单质押贷款。那么存单质押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等有什么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

      二、存单质押贷款的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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