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票据背书质押或者票据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票据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支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记载自己的背书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票据连续背书的第一背书人应当是在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的票据持有人应当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其后手再...
核心内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法律规定票据转让必须背书,背书的操作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票据转让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也不得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票据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事项可以在互联网上办理。所谓的电子票据就是一种实体票据的电子化版本。这些电子票据拥有者和实体票据一样的作用。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那么电子票据背书怎么转让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
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书转让的字样。 一般常见的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都可以。
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为例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
汇票背书只要其是根据票据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书写的,那该汇票背书的法律效力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来书写的,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汇票背书的效力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汇票背书的效力是怎样的由于票据是一种表现为有价证券的特殊金钱债权,所以背书转让具有与一般债权转让不同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
【案情介绍】
2001年9月20日,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茶公司”)与荷兰C公司签订500公吨可可豆销售合同,付款条件为FOB阿比让,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11月。9月28日,中茶公司与兴光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双方约定中茶公司委托浙江兴光可可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光公司”)加工可可豆共500公吨,兴光公司负责返还加工成品。11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称北京保险公司)出具涉案货物运输保险单,其中记载的被保险人为中茶公司,由象牙海岸(科特迪瓦)至中国上海,承保险别为一切险,中茶公司支付了保险费。11月20日,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以下称日本三井)签发提单,提单记载:托运人为S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人为中茶公司和兴光公司,装货港为象牙海岸阿比让,卸货港为中国上海,货物状况为7700包象牙海岸可可豆,共50...
相信大家对于质押的概念并不陌生,但是对于质押背书或者票据质押等内容了解的甚少。质押的种类很多,但不少朋友选择用票据作质押。为了保护质押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也会选择票据质押背书。
一、什么是质押背书
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二、什么是票据质押背书
票据质押是以票据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所谓票据(本文所称的均指票据法上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按票载的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
对于一些公司和企业来讲,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使用汇票的现象,而对于汇票的承兑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要根据承兑的日期来及时的进行兑换,那么汇票承兑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汇票承兑的规定有哪些第二节 背书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都知道,现在交易已经很少使用现金了,一般都是使用支票进行交易,支付能够节省很多的交易时间。那么转让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
在现实生活中,票据是非常常见的,对于票据而言,很多时候进行背书转让所牵扯到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您知道票据转让背书须知哪些事项?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
(1)应收票据贴现①贴现额的计算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有关的其他公式:票据到期利息=应收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时间重点掌握时间的计算
楼上漏水物业不管应向当地住建委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若涉及房屋质量,可向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投诉。如问题未解决,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保留相关证据。
公司分公司倒闭员工分到其它公司时,员工仍有权获得赔偿,形式为经济补偿金,数额依据工作年限确定。若分公司资产不足,总公司需承担支付责任。劳动关系转移不影响员工获得
胫骨平台九级伤残一个月能领的数额并非固定金额,而是基于多个因素综合计算。包括月工资比例分摊的伤残补助金、实报实销的医疗等费用,以及按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的停工留薪
拘留家属可以送吃的,但食物需经狱警严格检查,确保合规无违禁品。此外,拘留所内也有售卖区,家属可存款供被拘留者自行购买。《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了相关流程,保障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