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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09:10:21 0人浏览

导读: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的,可以提交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夫妻关系的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行为人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
  • 重婚罪婚姻关系的处理是认定为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而且在分割的时候,不得损害合法婚姻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一、基本案憎

      被告人方伍峰:男, 27 岁,原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人民武装部独立连副连长。

      1997 年 4 月 10 日 ,自诉人王某以被告人方伍峰犯有重婚罪,向解放军南疆军事法院起诉。

      解放军南疆军事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89 年 11 月,被告人方伍峰参军入伍后与原籍同村女青年王某恋爱。 1993 年 7 月 27 日 ,方伍峰与王某在原籍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典礼。当时,因被告人方伍峰未到结婚年龄(距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差 4 个半月),故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次年,王某生一女孩。 1995 年 8 月,被告人方伍峰结识了部队驻地附近的小学教师李某。 1996 年 2 月 10 日 ,被告人方伍峰与李某登记结婚,并...

  • 同居算重婚罪应当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则构成重婚罪,如果没有的,则只构成同居。构成重婚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同居,则属于道德范围。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重婚罪婚姻关系的处理是认定为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而且在分割的时候,不得损害合法婚姻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核心内容:重婚行为与同居如何界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重婚处理。即同居也可以认定为重婚。哪些情况下同居不构成重婚?重婚与同居该如何界定?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重婚行为与同居的界定。

      重婚行为与同居的界定:

      1、一般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后,与他人再行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这里的一般同居关系,是指1994年2月1日之后,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此类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从2004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只能靠当事人自行解除。

      2、事实婚姻关系必须经诉讼程序解除,当事人方可另行登记结婚的,否则,可构成重婚。

      这里的事实婚姻关系,严格界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内,即在1994年...

  • 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即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与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

      (二)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

      (三)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第一种情形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不大,问题在于后两种情形(以下均称上述两种情形)下,重婚者与相婚者是否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较大。归根到底问题还是在于《刑法》第258条中的"配偶"是否包括因事实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双方。有学者认为,上述两种情形也构成重婚罪,依据是,就主体而言,当事人"自己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是重婚的主体要件。配偶是指《刑法》第258条中的"配偶"应当包括因事实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双方。

      以上...

  •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重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那重婚罪诉讼怎么走流程?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包括哪些情形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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