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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是要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0:12:28 0人浏览

导读: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那么悬赏广告是要约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悬赏广告是要约吗
  • 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因此,只要有人完成了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广告人应依广告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责任。

  • 合同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的是要约。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内容须具体、确定,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应以明示方式发出,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悬赏广告是事先说明,当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时,要给予一定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以广告位表现形式的。还需注意的是,广告人必须要有很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这意思表示是针对广告所指定的行为而作出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也很重要。

      一、悬赏广告

      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广告人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其二,这种明确的意思表示必须是针对广告所指定的行为而作出的。二者结合起来,就构成了悬赏这种特定的法律行为。在司法实务中,面对错综复杂的悬赏广告纠纷案件,不仅要遵循民事法律合同关系的一般原则处理此类纠纷,同时,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也应当成为法官裁量的重要依据。

      二、悬赏广告属于要约吗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大多将悬赏广告视为要约。悬赏广告要区别于一般广告,是以种特殊形式存在的。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发布并声明对...

  • 商业广告在一般情况下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增敏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要约和要约邀请主要有三大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合同订立的条件;而要约邀请则是做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引诱,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例如招商广告。那么,要约和要约邀请具体有什么区别呢?一、定义: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二、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要约是作出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且要约只需他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可订立,而要约邀请还需经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才可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的意义是不同的,很多人就会问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要约是意思的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主动提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要约和要约邀请都包含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但两者又有很大区别:

      其一,效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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