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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7:37:28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损害时,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诉讼代理人的权限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

  • 在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居中裁判。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参加。那么,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由谁来确定是当事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因此,整理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由谁来确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到您。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一、法定代理(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诉讼代理,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并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二)法定诉讼代理的特点。法定诉讼代理与委托诉讼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
  •   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这两个称谓,他通常都是帮助被告人完成诉讼的人,事实上这两个身份的人是不同的,究竟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吧。

      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

      (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

      (8)可以撤诉,也可以提起反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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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要被代理的当事人承担,所以对于代理人必须严格规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下民事诉讼代理人权限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权限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权限根据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而不同。

      1、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如果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

  • 在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居中裁判。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参加。那么,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由谁来确定是当事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因此,整理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由谁来确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到您。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一、法定代理(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诉讼代理,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并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二)法定诉讼代理的特点。法定诉讼代理与委托诉讼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
  •   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一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

      二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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