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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3 13:52:01 0人浏览

导读:

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女性在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我国将生育保险列为了社会保险制度之中,让特殊时期的女性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那么,生育保险包括哪些?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育保险包括哪些
  • 核心内容: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办理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感谢您的关注。一、生育保险如何办理?1、办理条件:(1)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1个月以上。(2)合同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3)生育前在开发区连续投保满9个月,或累计投保满24个月(不含补缴)方可享受生育津贴。2、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   生育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是国家和社会对怀孕的女性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保险有哪些: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产假:指女性职工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三是医疗服务:即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保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提供一定的医疗保健服务,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许多差异。一是生育保险享受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二是生育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生育属于正常的生理改变,不同于疾病、伤残等引起的病理变化。三是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享受的原则。女职工怀孕后,在临产前一段时间,由于行动不便,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分娩以后,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以便身体恢复和照顾婴儿。所以,生育保险的假期等待遇包括产前和产后。四是生育保险不仅仅是为了弥补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而更重要的是对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和人类的世代延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

      (1)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女职工生育...

  •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女性职工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j即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   市民张女士称,她最近生了小孩,在单位上班时,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办发[2006]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的基本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仍无欠费的。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2600元;每多一胎另外补助400元。如果是企业单位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为日平均工资后,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参保职工生育小孩后,应从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什么是生育保险?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新社会保险法对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有哪些规定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释义】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

      【参保范围】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建国初期延续下来的传统生育保险制度。

      传统生育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覆盖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

      具体待遇标准,按照《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执行,即职工生育后,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的生育产假工资、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的管理由职工所在单位负...

  •   生育保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是否单位缴纳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保险是否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是只有单位缴纳费用,无须个人支出的。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保单位各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各单位应缴纳的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凡要求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须参加工伤、生育保险,才可申请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反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保险是否单位缴纳的相关内容。

  •   问:单位发了两本住房公积金,一本是省的,一本是市的,能否转到同一本,如何转?

      答:可以而且应当转到同一本,如何转可直接向要转入的省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省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的表单不一样)

      问:2008年1月办理的社保,宝宝生于2008年11月,这样可以申请生育金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从2008年1月起按月正常缴交生育保险费,就可以报销。要报销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如果父母是独生子女还要生第二胎的,还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出院小结、医疗费正本发票,剖腹产发票5000元以上,顺产发票3000元以上,人流300元以上均需提供医院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女职工人流需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农村户口的,加带户籍簿(户口上没有明确农业人口的,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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