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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电力设施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6:06:38 0人浏览

导读: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什么是破坏电力设施罪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什么是破坏电力设施罪
  •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这种破坏性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可构成.
  •   日前,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采访发现,该市电力设施屡遭人为破坏,甚至已影响到乌市主城区的正常供电,电力安全运行面临威胁。

      7月15日11时许,碱泉一街翠泉路一在建工地距离110千伏八前一二线高压铁塔不到10米。在这处占地约80平方米的工地上,脚手架、钢筋散落一地,已浇筑一半的框架结构兀自矗立,凌乱的现场无人施工,工地上方,110千伏高压凌空越过。

      “6月28日,我们得知这里正在搞建设,当即赶到现场制止,然而,我们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接着干。再后来,看我们来现场的次数太频繁,他们干脆白天停工,晚上施工。”输电运检工区主任张辉无奈地说。

      “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1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形成的两平行面的区域是10米,所有新建项目都必须满足这个要求才能建设。”输电运检工区党支部书记、...

  • 案件简述:一、本案属于交叉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仅为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二、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七次犯罪行为,其中四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本案被告人李继红不得犯罪行为不构成破坏电信设施罪,也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公诉机关用于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不能作为量刑的依据。五、被告人李继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受中创联律师事务所的委派,担任本案被告人李继红的辩护人,依法发表辩护意见,仅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属于交叉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仅为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犯罪嫌疑人多达十一人,但不是简单的共同犯罪,而是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叉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罪行相适应的法律原则,犯罪嫌疑人仅...

  • XXX è± ±± ì ·¨ é ¨2006 ·¨ × 170 ú ì ì ì ± XXX XX ê ¨XX êXX XX ú í· ¤ XXX × § ±± ì ì × ò ì × ò· è± × 1996 ê12 ± ì ·¨ ê 2001 ê5 28 ú · ò · è± × 2006 ê4 2 4 ± ì ° ê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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