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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伤有何享受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3 14:42:59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那么什么是公伤有何享受待遇?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是公伤有何享受待遇
  • 一、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了公务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2、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二、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于1989年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广州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到医院经过治疗后,确定为工伤。那么受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等。而这些工伤待遇是由谁来支付?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的待遇工伤医疗期间待遇项目计发基数及标准支付主体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总额工伤基金康复费
  •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那么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要什么手续?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申请伤残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三)申请工亡...

  •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5)职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

    2、本人处于失业状态、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至失业时不欠费的。

  • 养老保险的问题比较好处理,如果你找到新工作,建议将养老保险转移过去,养老保险是交满15年则享受退休金政策,这里的十五年是累计十五年,中间中断也可以的,只要是你在退休年龄钱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就算你辞职了,没有新的接收单位,那么你也可以自己交纳。这个时间比较宽松,比较好处理。医疗保险的话,你如果有尽快找到新单位最好,你可以把医疗保险转移到新的地方。但是必须值得注意的是3个月内中断交纳医疗保险。则失效。所以现在大多数企业,是你辞职的时候,把你的医疗保险内的个人交纳的钱数退给你。当然单位交的那部分你是得不到的。各地的个人交社保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因此,最好与当地的社保局联系,社保咨询电话:12333
  •   企业职工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

    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 正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对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帮助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伤待遇的社会制度。从内容上说,工伤保险待遇以金钱的支付为主要内容,比如工伤医疗的有关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在理解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工伤保险待遇施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因为用人单位或第三人的过错而发生时,工伤职工固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使职工本人对于工伤的发生有过错,除了职工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形外,工伤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认定职工工伤,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企业按规定对违章操作的职工给予行政处分。2?工伤保险待遇体现了经济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性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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