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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5:20:45 0人浏览

导读:

社区矫正是根据我国国情产生的一种执刑罚执行方式,关于社区矫正在实践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那么,社区矫正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社区矫正的程序
  • 从监狱矫正为中心到社区矫正为中心的转变将是我国刑罚体制的重大改革。这一转变使得刑罚执行权向社区运动,这一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系之于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的关系处理的如何。

    一 什么是社区矫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是社区矫正的规范性界定:“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社区矫正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服刑和改造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不同,监禁矫正是在监狱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则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服刑和改造。通俗而言,就是让罪犯回家服刑和改造。有的记者同志谓之...

  •   核心内容:社区矫正是根据我国国情产生的一种执刑罚执行方式,关于社区矫正在实践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种方式又有怎样的优缺点呢?应当如何完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是在社区对罪犯予以行刑监督、教育改造和帮助服务活动的总称,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改革、践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所倡导的行刑社会化、个别化和科学化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的承诺,结合本国国情所尝试的一种最为有效、最为人道、最为文明、最为...

  •   偶尔在新闻看到有人恶意报复社会,但是他的作案手段还不算残忍,并且认罪态度良好,确有悔改表现,那么法院就会减轻对他的处罚,可能就是社区矫正几个月就算是处罚了,那么社区矫正在什么地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社区矫正在什么地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一是法院(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对拟执行非监禁矫正(社区矫正)的人员要进行审前调查,也就是对你进行调查,居住地是否...

  •   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社区矫正全面实施的背景下,监外执行已经基本被社区矫正所替代,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概念是什么?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怎么区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概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监外执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监外执行是《刑诉法》第214条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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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青年报》9月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种罪犯。

      国外社区矫正的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

      然而,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社会公众更关心的是社区矫正如何保证执行中的司法公正,同样是非监禁行刑方式的社区矫正制度在一些地方异化为罪犯“合法”地逃避法律惩罚的途径说明,公众的担心绝非多余。据8月19日的《沈阳今报》报道,1995年11月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大连“黑老大”邹显卫,尽管在大连监狱过着皇帝般的“幸福生活”,但其仍不满足,硬是买通监狱方办了个社区矫正,并最终导致他率...

  • 进入一家公司,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试用期是双方相互选择的时候,不仅公司会考核员工,员工也会适应公司。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y2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
  • 试用期辞退不一定赔偿工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才有赔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试用期并不是随时可以辞职的,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不受用人单位任何限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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