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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既遂未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16:35:01 0人浏览

导读: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那么,抢劫罪的既遂未遂?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抢劫罪的既遂未遂
  • 抢劫罪有未遂。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未遂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案情】

    2007年11月,苏某为劫取钱财,事先在县城租赁一住房。同年12月4日,苏某伙同刘某等人,携带钢筋、木棍、匕首等作案工具,在某长途汽车站内外寻找抢劫目标。下午5时左右,苏某等人在汽车站候车室将张某带到其租赁住房内。苏某等人在较长时间内轮流用钢筋、木棍和匕首殴打、威胁张某,欲抢劫张某的财产,而张当天恰好并未携带任何财物。苏某等人无奈放掉张某,接着又去寻找抢劫目标。后案发。

    【分歧意见】

    本案在处理中,对苏某等人犯抢劫罪均无异议,但对认定是抢劫罪未遂还是既遂,存在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以是否取得财物为标准,本案中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企图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取得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第二种意见认为苏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既遂)。

    【评析】 ...

  • 行为人抢劫未遂是抢劫罪。如果他人抢劫,但是抢劫未遂的话已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会进行处罚的,即使是抢劫未遂也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但是这种情况应当会从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案情】

    2007年11月,苏某为劫取钱财,事先在县城租赁一住房。同年12月4日,苏某伙同刘某等人,携带钢筋、木棍、匕首等作案工具,在某长途汽车站内外寻找抢劫目标。下午5时左右,苏某等人在汽车站候车室将张某带到其租赁住房内。苏某等人在较长时间内轮流用钢筋、木棍和匕首殴打、威胁张某,欲抢劫张某的财产,而张当天恰好并未携带任何财物。苏某等人无奈放掉张某,接着又去寻找抢劫目标。后案发。

    【分歧意见】

    本案在处理中,对苏某等人犯抢劫罪均无异议,但对认定是抢劫罪未遂还是既遂,存在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以是否取得财物为标准,本案中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企图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取得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第二种意见认为苏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既遂)。

    【评析】 ...

  • 行为人抢劫未遂是抢劫罪。如果他人抢劫,但是抢劫未遂的话已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会进行处罚的,即使是抢劫未遂也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但是这种情况应当会从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抢劫罪未遂怎么判刑?实践中,我们也不乏见到一些案例是犯罪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最终没有抢劫成功的现象,这种行为要不要判刑?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抢劫未遂的量刑

      抢劫罪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实际上也是构成了抢劫犯罪的,实践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抢到财物或实际抢得的财物数额不大的,应同时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和犯罪未遂的情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那么我们必须对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有一定的认识:

      1、抢劫罪是一种怎样的罪

      根据现行《刑法》第263条的相关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2、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同...

  •   核心内容:对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定,由于立法机关和司法解释机关一直未能作出明确的规定,往往导致对于相同的事实情况,在不同的司法机关或是在不同的时段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决,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明确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其性质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即着重就该问题进行分析。法律快车为您整理下文。

      一 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者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是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夺走其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具体有如下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权和人身权。犯罪分子实施抢劫罪的目的是非法强占公私财物,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只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因此也决定了抢劫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权而非侵犯人身权利罪的关键。然而作为抢劫罪对象的公私财物是否包括不动产,理论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传统观念认为,占有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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