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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债务收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1:37:26 0人浏览

导读:

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那么普通合伙人债务收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普通合伙人债务收益
  • 本文讲的是企业债务。李某、张某、汪某各投资100万元成立一煤矿合伙企业,因李某与张某的销售网络广,生意非常兴隆。企业成立不到半年就盈利80万元。... 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相互关系 李某、张某、汪某各投资100万元成立一煤矿合伙企业,因李某与张某的销售网络广,生意非常兴隆。企业成立不到半年就盈利80万元。后三人发生纠纷,债权人许某诉来法院要求合伙企业偿还货款,债权人黄某诉来法院,要求李某偿还个人借款10万元。在处理本案时有不同处理意见。第一是许某能否直接起诉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第二是黄某能否要求李某首先用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偿还债务。 本案中许某不能直接起诉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而应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或把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只有在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要求合伙人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情况笔者已经予...
  •   普通合伙企业对合伙债务的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 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

  •   (一)、问题的提出

      王某、李某、张某三人于1987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10万元共同开设某商店其中王某出资2万元,李某出资3万元,张某出资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198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88年6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88年9月,王某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零担长途运输,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某变卖了他的运输车辆清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某渔场2万元。88年11月,王某未与李某、张某商量 ,私自退伙,并取走了自己的出资2万元。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商店共亏损6万元,这时,李某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1988年底,商店散伙。李某、张某商定分摊商店的亏损,王某以已退伙为由,拒绝分摊。李某张某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分得价值1.5万元、2.5万元的商品 ,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1989年1月初,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某...

  •   合伙企业都是指普通合伙企业,就是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要是合伙企业面临破产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

  •   在合伙企业中,如果企业进行清算,就会面临债务清偿的问题,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内容。

  •   所谓合伙人个人债务,是指合伙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从事各类活动所承担的有关债务,它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伙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承担的债务;二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另外从事其他经营或有关活动时所发生的债务。需要分辨的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时,对外越权行事,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特别是有关债务虽然最后应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但这是由他越权引起的企业债务,不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两者不能混为一团。

      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应由合伙人个人负责偿还。但由于合伙人个人财产的属性和债务的连带性,使其个人债务与企业也有一定的联系。在实际生活中,时常发生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要求合伙企业为该合伙人履行债务,或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某一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偿还债务的情况。这是由于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不足以弥补其个人债务的一种必然结果。

      由于不能回避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偿还个人债务的问...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共同负责。具体分析如下: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

  •   民法中合伙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型,其中主要的是有限责任合伙。这是几个人之间共同合伙中常见的方式,那么,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流程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

  • 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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