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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免责事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5:34:57 0人浏览

导读:

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针对民事证据免责事由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民事证据免责事由
  •   核心内容: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下面,法律快车民事诉讼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

      (一) 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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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民事证据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形式。这几种证据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几种证据方法,即以某种证据形式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方法。

      从证据的特征来看,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有其合法性。另外,按照证据客观性的观点,证据还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证据不仅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也是法院认定争议的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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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证据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合法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

      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

  •   证据交换是当事人收集证据的一条重要途径,因而西方各国民诉法(含民事诉讼规则)大都规定了证据交换制度。国外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大体包括如下内容:

      1、证据交换的范围

      不同的国家对证据交换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如在英国,根据民诉规则第31.6条对“标准交换(standard disclosure)”的规定,证据交换的范围包括:当事人所依赖的书证;不利于该方当事人或他方当事人抑或有利于他方当事人的书证;有关诉讼指引(practice direction)要求当事人交换的书证。但英国民诉规则又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交换涉及公正、公共利益、医师报告(expert medical evidence)内容、秘密信息(包括个人财务状况)的资料,以及出于保护儿童.患者利益的需要不应公开的资料。在美国,联邦民诉规则第26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提出与诉讼标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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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证据的分类

      

      民事证据在理论上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鉴于前两种分类在本书的刑事诉讼法学部分已有阐述,故此处仅就本证与反证的内容进行分析。

      本证与反证的分类根据是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所谓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所谓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本证和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诉讼来加以说明。在原告诉被告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应当对存在借款关系负证明责任,因此如果原告提出能够证明该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据,则该证据就是本证。而如果被告提出试图证明该借款关系不能成立的证据,则该证据是反证。如果被告主张已经还款,对方的权利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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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民事证据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形式。这几种证据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几种证据方法,即以某种证据形式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方法。

      从证据的特征来看,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有其合法性。另外,按照证据客观性的观点,证据还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证据不仅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也是法院认定争议的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

  •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所有的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证据不同,其证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有所不同。例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相比,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就往往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就弱于原始证.据的证明力。证明力的强弱或大小常常是通过对立或矛盾证据之间的比较显现出来的。

      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确定,一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是依靠法官的判断。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或判定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原则,在诉讼法理论上被称为“法定证据原则”;证据证明力有无和大小的认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判断,则被称之为“自由心证原则”,或为“自由心证原则”的基本和主要的内容。法定证据原则发端于日耳曼法,盛行于中世纪的意大利法和德国的普通法时代。例如,当时的法律规定,当三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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