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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保密条款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09:22:09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科技成果、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对公司来说,为了防止商业秘密的流失,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竞业限制条款是最好的方法。针对劳动合同保密条款知识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劳动合同保密条款知识
  •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

  •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科技成果、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对公司来说,为了防止商业秘密的流失,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竞业限制条款是最好的方法。

      案例:

      陈先生在杭州一家掌握业内某核心技术的公司工作,并且是该核心技术的实施者之一。企业为了防止陈先生利用该核心技术为其本人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服务,在与陈先生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约定:陈先生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否则,陈先生要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名词解释与案例分析:

      竞业限制也叫竞业禁止、竞业避止,它是同业竞争中的一种约定,是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用人单位可以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按国家有关规定,竞...

  •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 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商业秘密在不同的时间和区域有不同的标准,在一地一个单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就不是秘密。商业秘密包含的内容很广,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商品的产地、加工工艺、原料产地、进销渠道、价格、专有技术等信息。

      2、须明确本单位有哪些商业秘密,职工在工作中能接触到哪些,签订有针对性的条款。保密条款应针对具体的人而有所不同,...

  •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安全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合同安全协议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

  •   企业与劳动者建议劳动关系后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一方违约可能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条款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解除

      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即劳动合同的违约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般来讲,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两种。刑事责任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义务,对方可以法定期限内向法...

  • 保密义务违约金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的,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 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 可备条款:

    1、法定可备条款:

    (1)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约定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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