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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1:40:54 0人浏览

导读:

举证期限这篇文章将具体介绍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的提出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那么举证期限的效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举证期限的效力
  • 举证期限这篇文章将具体介绍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的提出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等内容,具体介绍如下:

    (一)举证期限的概念

    举证期限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最后日期,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但需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属民事诉讼期间制度,属于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举证期限虽然是由法院指定的,但法院也不能随意指定,法院在确定举证期限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能力,所需时间,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为举证期限制度对当事人举证能力的要求是较高的,如何保证在有限的时间里收集所有的关联性证据以及保证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须保证当事人和律师拥有收集证据的正当手段,适当扩大律师的证据收集权。

    总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确定,既要注重诉讼进程的紧凑和快速,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而举证期限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3、

    举证期限是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其规定主要有:

    1、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后经法院准许;

    2、普通程序法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1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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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而举证期限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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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证期限这篇文章将具体介绍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的提出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等内容,具体介绍如下:

    (一)举证期限的概念

    举证期限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最后日期,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但需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属民事诉讼期间制度,属于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举证期限虽然是由法院指定的,但法院也不能随意指定,法院在确定举证期限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能力,所需时间,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为举证期限制度对当事人举证能力的要求是较高的,如何保证在有限的时间里收集所有的关联性证据以及保证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须保证当事人和律师拥有收集证据的正当手段,适当扩大律师的证据收集权。

    总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确定,既要注重诉讼进程的紧凑和快速,又...

  • 6、

    举证期限是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其规定主要有:

    1、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后经法院准许;

    2、普通程序法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1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是否应该在递交起诉书时一并提交证据?

      问题补充:

      原告起诉状里没有提供证据是否应该不立案呢?

      回答: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法院制定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双方也可以商定举证期限须征得法院准许。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的除外)。

      你提交起诉状时,法院还没有做出是否立案决定,可以不提交证据,如果你想一并提交也可以。

      原告提交起诉状,没提交证据的,符合立案条件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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