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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09:26:43 0人浏览

导读:

举证期限的规定如下:民事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民事主张和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据的一段时间。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举证期限的规定的相关知识。
举证期限的规定
  • 1、

    举证期限是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其规定主要有:

    1、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后经法院准许;

    2、普通程序法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1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适用举证期限的规定。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2、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举证期限的效力

      确定的举证期限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重要的法律效率有:

      (1)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2)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有例外,即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

  •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

    医疗纠纷律师提示,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有以下的规定: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 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关于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有两点: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医疗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与超过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不同的: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而举证期限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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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在诉讼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有哪些规定?

      一、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

  • 环猎调查网讯:所谓举证期限,是指法律上设定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期限。 被告对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此期间,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的,被告应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1)由于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同于具体行政行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对被告提供的作为法律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期限不适用举证期限的规定,但应当在证据交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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